单价在800元以上仪器设备的管理,要严格按《湖北大学仪器设备管理办法》执行:
1.普通仪器设备购入后,实验技术人员及有关教师应配合资产管理处和实验中心一起开箱验收,验收合格后按要求建账,办理有关手续。仪器说明书等技术资料原件存档,不得外借,使用时一律用复印件。仪器配件不能随意存放,以确保仪器设备的成套性。
2.大型精密仪器设备除按本制度第一条管理之外,还必须由验收小组协助厂方作好安装、调试等技术验收工作。说明书等技术资料原件送学校档案馆存档,并指定专人管理。使用过程中,必须填写详细使用情况记录,建立技术档案。
3.仪器设备的专门管理人员应加强仪器设备的维护和保养,制定操作规程,并将操作方法与步骤张挂在仪器操作台近旁,经常检查仪器运行状况,并作好详细记载。发现故障,应及时维护并向有关部门报告。
4.确因技术落后及损坏等原因,不能修复使用或维修费用过高且无修复价值的仪器设备,按学校有关规定申请报废。
5.对因工作不负责任造成仪器设备损坏丢失和浪费的有关人员必须追究责任,并按有关规定赔偿。
化学与生物学工程技术中心
2013年3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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